关于做好2017年度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7年已进入尾声,根据市财政局年终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本年度报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请各部门、教职员工清理个人及往来单位账务,及时报销本年费用,原则上跨年度支出不予报销。
2018年元月报账时间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7年11月20日
上一条:“科研实验平台建设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的公告 下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度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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