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文化旅游、山地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综合交通运输等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从省外引进的从事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创新类人才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仅限拥有科技成果来黔从事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人才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来黔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方式
以申报人主持的创新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创业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预期业绩成果及其经济社会贡献的大小是决定项目是否入选的主要依据,申报人近五年来已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作为评价时的重要参考。
三、申报条件
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见附件1)。
四、人选待遇
入选“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申报项目业绩成果经考核为“优秀”的,每年再继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科研资金、工作助手、住房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贵州省第五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送组织人事处审核。
申报人须对申报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申报项目是否重复申报作出承诺,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六、申报材料
(一)《贵州省第五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
(二)贵州省第五批“百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
(三)创新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拟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含经费、人员、进展等情况)、项目原创性、项目科研水平、预期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3000字以内)。
2、相关支撑材料:
(1)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注:申报人如入选“百人领军人才”或“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须按照相应考核标准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提供2名以上业内知名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原创性等给予的评估意见;
(3)近5年来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成果的佐证材料及学术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
(4)近5年来申报人重要获奖情况的佐证材料;
(5)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创新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四)创业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拟申报创业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含经费、场地、人员、进展等情况)、科技转化成果的技术水平、项目发展目标、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含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收、就业、人才培养等)等(3000字以内)。
2、相关支撑材料:
(1)申报人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引进协议(注:个人创业的不需提供);
(2)拟申报项目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构成说明、纳税情况(纳税凭证)、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凭证)、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企业)商业计划书及申报人创业经历说明等佐证;
(3)拟申报创业项目所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佐证材料;
(4)近5年来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
(5)近5年来申报人重要获奖情况的佐证材料;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创业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一式两份。其中: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要双面打印、单独胶装;相关支撑材料按先后顺序单独胶装,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七、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一式两份)务必于2018年10月19日前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书、申报人员汇总表、证件照要提交电子版(光盘刻录随申报材料报送,同时发送至邮箱)。
(二)因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
1.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2.贵州省第五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推荐单位诚信承诺书;
5.贵州省第五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
联系方式:0851-28776262,yzzzrsc@163.com
报送地址:综合楼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