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就读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全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全市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遵医专党政办发〔2017〕61号)相关规定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级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我校3800名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和300名校内助学金申请学生的2017年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51-28776328(校纪委),0851-28776303(学生处资助科),0851-28776300(学生处处长办公室)。公示名单见附件。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