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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报

2018-12-14 14:23  文章来源:党政办  浏览人次:[]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学校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到学校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反馈了巡察存在的问题。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学校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遵巡办〔2018〕26号)要求,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整改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到学校召开巡察反馈会后,学校党委于当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遵义医专的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精神,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原原本本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巡视工作的文件精神,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校党委于9月10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了十个方面的问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学校党委对市委反馈意见逐项分析、摸清问题情况,逐项细化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项对照班子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实事求是对待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整改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各责任部门按照分解任务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

二、精准对标对表,全力整改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给学校党委的问题共有5个方面16个小项31个子项。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学校就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进行边查边改;在2017年10月接受市委巡察后,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在2018年9月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意见后,针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

(1)针对“新蒲校区实验用兔养殖基地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新校区实验用兔养殖基地最初规划并建设在新校区医院内,后经论证不符合医疗机构使用要求。学校2016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2016年9月26日)研究,决定重新选址建在解剖楼侧后方,由学校对接新蒲新区代建。建设过程中,针对林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学校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完善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黔林资地许准〔2017〕764号)和林木采伐手续(遵林采字[2017]1225004号)。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实验用兔养殖基地污水处理系统已拟定设计方案并报环评,待环评通过后按程序进行造价招标。实验用兔养殖基地设备采购资金纳入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待土建完成后按程序采购,力争2019年6月30日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2)针对“公租房建设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公租房建设资金已按要求设台账管理,并报遵义市开元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决算审计。二是按照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租房收费及管理问题专题会议纪要》(遵新管专议〔2015〕29号)要求,学校2016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2016年6月20日)研究重新明确租金收取标准,即从2016年7月起学校教职工按4元/月/平方米收取,学校合作单位(物业公司、餐饮公司、软件园)人员居住的按照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8元/月/平方米收取。所收租金按市财政局管理要求已全额上缴。三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租房管理使用办法》,对公租房申请及办理流程、租金收取标准及方式、日常管理、退回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并经学校2018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施行。

(3)针对“学校章程落实执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学校名义公布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遵医专发〔2018〕63号)。二是根据《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学校2018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5月24日)修订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完善了学术工作规章。三是及时完成了学生管理“1+3”制度体系,即学生管理规定(总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4个制度,于2017年8月31日获省教育厅核准(黔教学发〔2017〕179号),学校已印发施行(遵义医专发〔2017〕50号)。四是将执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作为每年学校加强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安排、督查和总结。

2.党委内控管理不力

(4)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8〕13号)。一是修订了《中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晰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机制和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实施要求。二是对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进行了界定,即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5万元(含5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资金安排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50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党委会议审定;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资金安排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的100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党委会议审定。三是修订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议议事制度》《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以上制度已经提请学校2018年第8次(2018年5月17日)和11次党委会议(2018年6月20日)、学校2018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5月8日)审议通过施行(遵医专党发〔2018〕13号、遵医专党发〔2018〕14号、遵医专发〔2018〕21号、遵医专党发〔2018〕25号)。四是学校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7月13日)对“新蒲校区窗帘项目采购”问题进行研究,明确由后勤处商计财处按程序与窗帘项目公司妥善解决。今后学校招标采购将严格按程序办理。

(5)针对“党委对干部职工的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处(室)、系(部)严格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二是对因赌博被公安部门处行政罚款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两名处级干部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两名同志作出书面诫勉处理。三是2018年9月20日,学校党委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6)针对“党委对基层问题的处置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要求,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部)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系(部)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系(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该制度已经提请学校2018年第8次党委会议(2018年5月17日)审议通过施行。二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建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并经学校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后施行。三是学校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3.党委抓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不实

(7)针对“党委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校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医专党发〔2017〕27号),召开了思政专题工作会议。二是成立思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部门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制作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记录手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工作记录手册》。党委书记以上率下抓思政工作。2017年11月16日,党委书记对师生开展了“党的声音进万家新时代思想进讲堂总书记话儿记心上”主题宣讲。2018年9月25日,党委书记为全体辅导员和800名新生上了《理想引领青春˙奋斗绽放芳华》的思政课。三是加强思政队伍建设。2017年12月,举办了辅导员培训班;2017年组织300余名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参加了网络学习;2018年4月,开办了辅导员夜校;2018年10月,选送教师接受十九大精神宣讲培训、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培训;2018年10月,选派50名干部开展培训。四是把思政教育融入社会实践。今年暑假期间,组织9支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共计214名师生分赴习水县青岗坡村、道真县文家坝村、播州区平正乡、播州区永乐镇开展健康扶贫、文化扶贫;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组建社会实践队伍,在道真县文家坝村开展科学调研、急救知识讲座。精心编排的舞蹈节目《傩舞天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傩戏表演,在遵义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暨首届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获一等奖。五是强化文化育人以文化人。学校楼宇文化建设全部完成。将校园文化精神总结提炼为“颂杏林红铸五行魂”,具体内容为“金致诚、木成荫、水载德、火铸魂、土固本”的校园文化。六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完善了宣传橱窗、校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制度。举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10月16日,学校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师生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七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会议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完成了相关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8)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学校2018年第17次党委会议审议了《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并下发施行(遵医专党发〔2018〕48号)。该文件明确党委每季度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必须有重点发言人,必须开展研讨。今年以来,已按规定要求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

(9)针对“党建工作考核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办法》(遵医专党发〔2018〕29号),进一步细化了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标准。2018年9月4日,学校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作出要求。二是改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方式,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运用好述职评议结果,提高述职评议质量。

(10)针对“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了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到学校为所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专项培训。二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学校现状,将党务干部培训纳入每年党建工作总体安排,预算专项经费,制定了详细培训方案。三是2018年7月学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到延安进行专题培训。四是学校党委定于2018年11月下旬举办培训班,邀请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到校对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五是将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相关制度、程序、台账和流程图搜集整理成册,制作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发至各基层党组织。

2.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11)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基层党组织班子结构情况进行了自查,学校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研究,对药学系、中医系、临床系、护理系、卫管系党总支、党支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二是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对不规范现象已立行立改。

3.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12)针对“支部工作统筹不够、缺乏计划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党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大对党支部工作的管理,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和规范性。二是对其他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促立行立改。三是坚持统筹安排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督查通报、年度有总结考核。

(13)针对“党建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增强日常工作的严谨性,加强对支委成员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的指导。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明晰“三会一课”内容,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如实记录和客观反映党组织活动情况。

(14)针对“研究党员问题较随意、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存在问题的党总支对出现的问题已整改并加强对支委成员的工作指导力度。二是对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对工作中记录不完善不规范、党员发展有漏洞等情况已立行立改。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将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4.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相关制度不严格

(15)针对“考察方案制定及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七、八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已经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施行。

(16)针对“对资格条件及任用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学校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研究,对3名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干部作出了免职处理。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17)针对“考察结果及相关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干部提拔认真听取纪检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二是加强对组织人事处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按照要求规范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三是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组织人事处在干部晋升、职称评定、推优评先等方面均坚持向纪委征求个人的廉洁自律意见。四是在比选考察干部时必须在考察材料中写明比选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18)针对“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遵医专党发〔2018〕43号)。二是2017年12月29日,学校纪委印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通知》并对照开展了考核,现已对考核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19)针对“‘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遵义药高等专科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履责报告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制作了《遵义药高等专科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记录手册》。二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学校领导干部调研时间、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以上两个制度已经提请学校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审议后施行(遵医专党发〔2018〕50号、遵医专党发〔2018〕51号)。三是2018年10月15日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学校2018年第23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16日)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

(2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全校26个处(室)、系(部)实际,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状。二是2018年4月3日学校纪委印发了《关于签订个性化责任书工作的通知》(遵医专纪发〔2018〕4号)文件,要求各部门按不同岗位和具体业务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有针对性、差别化的教职工个性化责任书。三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方案》,于6月4日至20日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四是对约谈工作方式、记录等提出了规范要求。

2.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21)针对“聚焦主业主责不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学校2018年第2次党委会议(2018年3月6日)研究,纪委书记不再参与学校其他工作分工;学校2018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5月8日)研究并经学校2018年第8次党会议(2018年5月17日)审定,纪检干部不再参与招投标工作。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学校纪委和纪检干部已经不再参与学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审计等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作出了相应处理。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对涉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约谈,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今后,学校党委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支持纪委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监管漏洞多

(23)针对“财务资金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15年10月至今,计财处对所有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财务资金坐收坐支问题,通过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已进行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了《财务制度汇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面规范了资金管理。三是2018年已全面执行部门预算。

(24)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关于工作误餐管理的通知》,已经提请2017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施行。二是严格执行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已无公款购买酒水、高档香烟等现象。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和费用报销管理,2018年制定了《关于财务报销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遵医专发〔2018〕7号)。四是已对发放加班值班费问题进行了整改,已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五是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清理,截止2017年12月,个人借款实现“零余额”。六是已修订下发教职工借款管理办法(遵医专发〔2018〕69号)。七是对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中自查出来的问题已进行整改,涉及人员清退了相关费用,对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责令涉及人员向学校党委、纪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组织人事处对其他涉及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和警示,重新制定分配方案经党委、行政集体研究,并报市财政、人事部门同意后执行。

(25)针对“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校于2017年11月对以前所有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查出到期未结题项目17项,并对清理出来的项目提出了处理意见,报遵义市科技局批复同意后执行。截止2018年8月28日有11位教师的项目已经结题,对另外6位教师的项目作出了终止处理。二是计财处目前已按要求进行分项建账,能准确反应各科研项目的收支。三是对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的科研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计财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学校修订印发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报销细则》(遵医专党政办发﹝2017﹞17号),对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报销进行了规范。

(四)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

1.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校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合作。二是学校2018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5月8日)研究并经学校2018年第8次党会议(2018年5月17日)审定,撤销了原来的物资采购小组、教材采购小组、图书采购小组,重新组建了招投标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落实3名人员负责办公。三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提请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施行(遵医专发〔2018〕45号)。

2.针对“工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工总字〔2018〕12号),从2018年起,工会组织活动已无发津补贴、误餐费等情况。二是制定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已经学校2018年第17次校办公会议(2018年10月19日)审议并经2018年第24次党委会议(2018年10月30日)审定通过施行。

3.针对“向学生收费不合规”的整改落实情况:学校2017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2017年4月17日)研究明确:学生实习经费由学校统一与实习单位结算支付;学生本人联系实习单位交纳的实习费,先由学生垫付,实习结束后由学生向学校提交实习单位开具的正规凭证,学校参照统一安排实习单位收费标准审核后予以报销。自2017年5月起,不再由学生向实习单位交纳实习费。今后,学校将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坚决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管理规定,杜绝相关问题发生。

(五)其他方面

1.针对“学校60周年校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学校已严格执行“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由重大活动组织部门会同教务处拟定考试成绩认定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施行。针对今年参加省十运会的400名志愿者和开幕式表演的1400名学生的考试成绩问题,学生处、团委会同教务处制定了考核方案,对学生管理、考核、成绩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学生成绩进行公示,此方式得到师生认同。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校已全部收齐门面租金并上缴国库。二是完善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商铺门面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学校2018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10月19日)审议后施行。

3.针对“相关档案资料归档不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5年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已完成。二是自2018年5月招标办设立在党政办以来,招标办严格按照采购和招标归档要求,对相关资料及时归档。截止10月20日,实施完成的14个项目资料已全部收集归档。三是后勤处(原招标办)对38个招投标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给党政办档案科。四是图书馆对2015年至2018年的纸质图书采购项目资料,2013年、2017年、2016年的电子图书采购项目资料,2013年至2017年的期刊采购资料,2010年、2012年、2017年的数据库订购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五是教务处对近来年的教材采购资料进行了清理归档。六是学校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2018年6月5日)对档案整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安排经费60万元用于档案清理工作。目前,已遴选档案服务公司对所有档案进行全面清理,购置了档案柜、档案清毒柜、防磁柜等设备。

三、深化运用巡察成果,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与全面从严治党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还有差距,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工作大会要求,牢记健康事业发展初心、不忘人才培养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发展战略部署,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书写遵义医专发展的“奋进之笔”,不断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全面小康,坚决让师生满意,让组织放心。

欢迎广大师生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1-28776279

电子信箱:zunyiyizh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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