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行使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学生处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资助管理科和宿舍管理科。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长3人,共14人。
学生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制订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全校性的德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军训活动。
四、负责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五、负责对辅导员的选聘、管理、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奖惩的工作。
六、负责指导班长联合会和学生党员学习组开展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审定。
八、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奖助学金的管理、评定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违纪学生申诉工作。
十一、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督导、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
十三、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挂靠学生处。
学生处处长:李发建
电话:0851-28776300
分管工作:
一、主持学生处的全面工作,负责本部门队伍的建设及人员工作业务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及学生处改革、发展、建设的规划,制定学生处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新生接待、住宿安排、入学教学、军训和征兵工作。
五、负责做好学生的稳定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评定,学生活动费的计划和使用管理。
七、定期主持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检查、布置总结辅导员的工作。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王立远
电话:0851-28776302
分管工作:
一、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分管学生资助工作。
二、负责本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特困学生档案,开展困难学生调研,开辟特困学生绿色通道。
四、负责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及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评审、发放以及学费减免工作。
五、负责实施校内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和管理学生信用档案。
八、负责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权益援助与法律援助。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万芳
电话:0851-28776302
分管工作:
一、在学生处处长的领导下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二、学生宿舍的使用规划和管理及住宿方案的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修订和执行、公寓楼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四、公寓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学生违纪违章处理决定。
五、抓好学生公寓的卫生、治安、消防工作,负责学生宿舍楼的水电管理供应,协调相关领导做好学生公寓楼及生活设施的维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做好学生住宿档案、资料、卡片的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本科室各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处负责人信息:
姓名职称(职务)电话
李发建处长0851-28776300
王立远副处长0851-28776302
万芳副处长0851-2877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