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实习医院、药业: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我校2014届毕业生定于2014年3月31日前结束毕业实习(各医院可按已安排的时间自行确定毕业实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月底),请各实习医院、药业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离开实习点,并将毕业实习鉴定表签出意见,同时评出优秀实习生(按10%的比例)。护理专业实习生每生附一张医院实习证明(可参照附件),由实习组长带回交与实习代教班主任。请督促学生离院前做好财产的移交。学生离院后请自行返家,按学校通知返校参加毕业考试,旅途中请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2月22日
毕业实习证明(请点击附件下载)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