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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2019-07-02 17:44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人次:[]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公开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日—2001年7月2日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00

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行政楼413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1-28776262(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下载并填写完善和打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自己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向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开考核

公开考核时间:2019年7月12日开始(具体时间现场报名时通知);

公开考核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公开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从我校相关专家或者领导小组成员中抽调。公开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评审工作小组采取个体结构化评审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长按照《现场评审面试题本》主持现场评审,应聘人员回答问题,评审工作小组就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公开考核时间:7——8分钟。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公开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按规定报到时间派遣到单位工作。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776258(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2日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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