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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租房安全管理及严防窗台坠物的通告

2019-05-13 15:18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人次:[]

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公租房住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及《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安全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公租房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从公租房窗户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触碰公租房电表箱、配电柜等公共电气装置及线路,未经允许不得更改室内空开、线路;做好家人特别是老年人、小孩的安全提醒和看护,外出时请关好水电。

三、饲养宠物犬、家禽及其他小动物的公租房住户须妥善管理所饲养的犬只、家禽和动物,严禁犬只、家禽和动物在室外放养,在校园内携带犬只必须使用牵引绳,如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养犬人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四、严禁在公租房和地下车库楼梯间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个别住户堆放于楼梯间的杂物请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后勤管理处将进行统一清理。

五、公租房道路(公租房5栋、6栋、10栋、11栋、12栋、13栋楼旁道路)属于消防应急回车场,除消防车和其他应急车辆外,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即日起,请公租房住户将私人车辆停放到地下车库,违规停放于公租房道路的车辆将进行锁车。

六、汛期已至,大风天气较多,在办公室和公租房窗台摆放物品的教职员工请将物品移开或进行加固,严防窗台物品因大风意外掉落伤人。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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