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的科研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总方针,制定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研究计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
三、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定期组织进行课题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四、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各类科研成果鉴定的的申报、登记、管理、奖励等工作。
六、负责制定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七、做好科技统计工作和科技资料的保密工作。
八、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处理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做好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处长:宋德勋
办公电话:0851-28776248
其它办公电话:0851-28776245、0851-28776246、0851-28776247
分管工作:全面负责科研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