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认字〔2018〕4号)精神,将于2018年4月-6月开展2018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条件
1、我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要求为:已取得高教系列初级(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或已取得非高教系列职称且承担大专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人员。
2、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核准签章的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书。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学任务书不作要求。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并在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我校附院)进行统一体检达到合格。
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水平应达到国家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
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水平不作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其所在学校受理审核的主管部门须统一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档案袋由申请人自行准备,并安如下顺序提供材料:
(一)小二寸蓝底正面免冠标准头像的证件照片2张,要求与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底板必须一致;
(二)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张正反面双面打印,附件二)。该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加盖公章;
(三)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签章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签章的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签章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签章的申请人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签章的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经学校教务部门核准签章的其所教授课程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表;
(八)申请人的体检表原件(A4纸张正反面打印,附件三);
(九)申请人的思想鉴定表原件(A4纸张打印,附件四);
(十)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8年认定分为“网上申报”(简称“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报阶段
4月9日至5月11日为“网报阶段”。 本阶段由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通过网站首页“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报,网报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员自行填写,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网报”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2018年4月9日至5月11日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人请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3、填写注意事项:
(1)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认定省份:贵州省
(3)认定机构:贵州省教育厅
(4)现场确认点名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任教学科:填写到具体学科,不能是“类别一”、 “类别二”之类的
(6)上传照片: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标准头像。大小为114*156像素,要求与所提交的纸质版照片同底;不能是生活照或是从其它生活照中的截图。
(7)简历:要求从高中填起
(二)现场确认阶段
1、5月14日至5月31号为“现场确认”阶段。在本阶段,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每个高校设置一个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根据省中心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确认系统后,负责审核和确认本校申请人员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合格,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相符;确认工作由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在场时进行,完成信息核实、修改补充、确认意见等。工作人员不得恶意修改申报信息,不得未经审核材料给出确认意见。
2、我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设在学校组织人事处。
3、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12日-5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系(部)确定。测试结束,由系(部)根据测试结果提供完善《申请人思想鉴定表》。
四、其它事项
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到每位职工,并请教职工相互转告,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逾期不予认定。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池太钦
联系电话:0851-28798704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