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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工作的通知

2018-09-02 10:59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人次:[]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验系列及民办高校、民办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发放时间:93-97。相关材料附后,请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并根据填表说明填写、装订后上交。各教学系(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评价,并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二)申报材料上报时间:9月10日—9月14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考核的重要性。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坚持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表现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职称评审中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记入“师德诚信记录”,同时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务工作的人员,实行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职称评聘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在全校全体教师中的比例单列计划。在高教系列中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在高级或中级评审委员会中单设评审组,开展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1:3:6的结构比例,评聘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工作量,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将参加职业能力大赛和从事党务工作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纳入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三)要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各教学系(部)加强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四)教学评价积分的评价、审核工作,切实落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教育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大生态”战略行动,今年将组织开展以“大生态”为主题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2018年公需科目学习待后通知)。未参加公需科目的,不得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今年申报人员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仍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的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业绩材料自查工作:所有申报人员在9月12日前必须提供个人申报职称所用论文论著的电子版(电子版具体格式及要求待后续通知)交学校组织人事处,由学校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论文查重工作。申报人提供的所有论文论著需由个人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权威期刊查询网站的期刊查询信息(由学校科研处认定)。上述申报人查询的期刊查询信息打印件及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与论文原件作为支撑材料一并上交省教育厅评审。

(二)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9月14日前需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或论著(抹掉单位及个人信息,PDF格式)电子版交学校组织人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网络匿名评审。

(三)各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的要求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

1)《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含省教育厅印制的活页,见附件6) —式二份。

2)《贵州省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见附件7)—式二份,用A3纸张打印。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

4)高校、中职系列《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评积分表一份和教学通知书、课程表复印件(积分表需加盖教学系部公章,教学通知书和课程表复印件需由教务处认定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5)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要求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论文、论著等原件(在期刊目录上划横线标明)。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年审页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命(聘任)证书及续聘页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0)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含公需科目测试合格成绩)。

11)高校系列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等复印件。

13)其他上报材料。

上述6-13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240mmX340mm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 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 拟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任职资格;有多份申报材料的,应在底部注明“共X袋,第X袋”字样(原件档案袋不计入)。档案袋上所有标注均使用黑色笔或黑色打印字体。

(四)为提高我校职称申报工作质量,顺利完成职称各项工作,今后职称相关工作通知将统一在“2018年职称申报QQ群”予以公布(群号:862130373,未加入该群的申报人员请及时加入)。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林立 池太钦联系电话:28776262

上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评选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市15851人才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15851人才工程”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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