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4号转发,请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测试。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各部门,高校,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令)精神,为提高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新理念,经研究,2018年、2019年继续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内容
结合我省“大生态”战略相关要求,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相关内容,2018年、2019年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内容确定为《大生态相关知识学习》。
二、学习、测试对象
全省机关专业技术类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学习、测试方式
为保证学习质量和测试效果,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我省将于2018年12月5日开通网上学习测试网站(学习网址: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gzzj.ghlearning.com))
2018年、2019年公需科目的学习方式以自学方式,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完成24学时课程后,自主在学习、测试网站进行考试。参加学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gzzj.ghlearning.com)”完成注册、缴费才能进行网上学习、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打印公需科目合格证,取得相应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四、学习、测试时间
2018年12月5日-2019年12月31日。
五、测试管理
(一)测试管理:参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18年12月5日以后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gzzj.ghlearning.com)”上进行身份注册,并缴费,学习、测试结束后可立即打印《测试合格证》,获得“大生态”共需科目继续教育24学时(不用交人社部门盖章验证,评审部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验证)。
(二)为方便统计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数据及成果,进一步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网络学习服务及学习成果应用服务,构建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网上注册时,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程,必须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留下联系电话(注册单位名称填报清楚,网上注册单位名称将作为发票开出的依据)。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收费,每学时2元,“大生态”公需科目为24学时,共计48元。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对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使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能够取得实效。
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各地、各单位接到学习、测试通知后应加大宣传力度,将公需科目学习、测试要求及时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习、测试工作。
2018年度通过各级别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工作,打印合格证,同时送各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以便各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按要求核准行文。
(二)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学习测试工作中,要加强纪律要求和监督,做到个人独立学习、独立完成测试。
(三)经测试合格者,打印合格证,获得“大生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