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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16:49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人次:[]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遵人领发〔202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请各部门推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提供相应资料交到综合楼413,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条件:

市管专家申报人选应在职在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得到省内同行公认的;

2.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提出重要理论观点,或取得重要的政策咨询成果,在省内相关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

3.在教育教学领域,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

4.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需上报的材料:

1.《遵义市市管专家申报书》(附件1);

2.《申报书》填写的主要业绩对应的《佐证材料》(近5年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成果鉴定报告、已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以上两份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制作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胶装装订。

3.《 遵义市市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同时报送以上所有材料(包含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

上一条:遵医专党发〔2021〕66号(关于李洪明美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遵医专党发〔2021〕51号(关于余显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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