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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2-08-23 15:44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人次:[]

黔人通【2007290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1218日印发共印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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