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大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1、学生处按照省教育厅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名额到各系,各系将指标分配各班级。
2、各系组织班级评定,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审核汇总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教育厅审核学校评比结果合格后,将相关资助款项统一拨付到校计财处。
5、学生处组织各系根据各项资助评比结果统一造册,计财处将相关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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