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校内勤工助学流程
1、学校各部门在开学两周内申报用工岗位,学生处组织评审并最终确定岗位类别及数量。
2、学生处根据最终岗位类别及数量分配到各系,并统一组织校内勤工助学招聘。
3、应聘成功的学生由用人部门按月考核并报学生处审核后发放勤工助学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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