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员工  |  访客  |  招标采购     首页  |  English     
主站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工作动态>>正文

招就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11-01 12:27  文章来源:招就处  浏览人次:[]

10月30日,招就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宪法的具体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学习宪法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自身的责任感。通过学习宪法,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化解各项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特别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处长曾涛强调,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宪法精神,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实践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一条: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2018年毕业生专升本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打印    收藏

  

校办公室电话:0851-28776265 传真:0851-28776265
招生办电话:0851-28776222   28776294   28776293
管理部门:网络中心 xxzx@zunyiyizhuan.cn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563006

学校订阅号

学校服务号

隐私说明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黔ICP备09003459号

贵公网安备:52030002001008号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