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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415001
标    题 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问题
姓    名 吴**
手    机 199****7607
邮    箱 5*******1@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信件内容 根据《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第三条“从 2009 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基层单
位就业服务,在基层单位连续工作(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请问下14年就读你校,17年毕业,18年编制考入省内乡镇卫生院,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可申请学费补偿代偿吗?如果能申请,流程是什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遵义市属高校是根据《关于做好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开展工作,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就业的市属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算起,过渡期为 3年,需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连续服务满 3 年以上(含三年)的,补偿其学费或代偿其获得的助学贷款本息,艰苦边远地区。指黔扶办通〔2012〕15 号文件公布的我省原 100 个一类重点乡镇。所以你还需要满足就业地属于我省原 100 个一类重点乡镇,相关政策可拨打0851-28798818咨询。
处理对象 校长
处理时间 2026年04月16日